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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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第二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大连民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体育教学研究部

三、协办单位

党委(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工会、学校团委

四、比赛时间

2024年5月23日下午—24日全天

五、比赛地点

金石滩校区体育场

六、参赛单位

(一)教职工组:(18支参赛队)

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工程教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预科教育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教师联队(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图书馆与网络信息技术中心联队,服务保障联队(生活服务中心责任有限公司、培训中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五联公司),机关。

(二)学生组:(16支参赛队)

学生甲组: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理学院、预科教育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建筑学院。

学生乙组:外国语学院,文法学院,设计学院,国际商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七、竞赛分组

中青年男子组(49岁以下)、中青年女子组(49岁以下)、老年男子组(50岁以上)、老年女子组(50岁以上)、学生男子组、学生女子组。

八、竞赛项目

    (一)中青年男子组:100米、4×100米、跳远、跳高、立定跳远、铅球(5kg)、50米袋鼠跳、50米板鞋竞速(3人)。

(二)中青年女子组:60米、4×100米、跳远、跳高、立定跳远、铅球(4kg)、50米袋鼠跳、50米板鞋竞速(3人)。

(三)教职工混合项目:混合接力(1200米,每人完成100米 ,50岁以上男女各2人、36-49岁男女各2人,35岁以下男女各2人,共12人)、2分钟混合集体跳绳(共10人,含摇绳队员,男或女队员至少2人)、50米赛龙舟(4男4女)、50米车轮滚滚(4男4女)。

(四)老年男子组:实心球投远、1分钟踢毽子。

(五)老年女子组:实心球投远、1分钟踢毽子。

(六)学生男子甲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4×400米、100米高脚马、50米袋鼠跳、50米赛威呼(4人)、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立定跳远、铅球(7.26kg)、投掷橄榄球、1分钟跳绳、1分钟俯卧撑。

(七)学生女子甲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4×400米、100米高脚马、50米袋鼠跳、50米赛威呼(4人)、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立定跳远、铅球(4kg)、投掷橄榄球、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八)学生甲乙组混合项目:8×200米接力(4男4女)、4×100米板鞋竞速接力(6男6女)、2分钟集体跳绳(6男6女)、50米赛龙舟(4男4女)、50米车轮滚滚(4男4女)。

(九)运动会系列集体项目:大学生男子足球赛、大学生男女篮球赛、大学生民族健身操舞大赛、大学生蹴球赛。

九、参赛办法

(一)学生组

1.在读本预科生、研究生(在所属学院参赛)、留学生,凡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比赛。

2.竞赛项目每人限报三项(外国语学院、文法学院男子除外),单项比赛每项各参赛单位限报两人。

3.参加径赛和田赛项目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其他趣味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外国语学院、文法学院男子除外),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成绩。

4.接力、趣味、民族传统体育等集体项目,每单位限报一队参赛。

(二)教职工组

1.凡学校教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比赛。

2.竞赛项目每人限报四项(不含接力、趣味、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单项比赛每项限报两人。

3.高年龄组的教职工可以参加低年龄组的比赛,但低年龄组教职工不可以参加高年龄组的比赛,一经发现低年龄组教职工参加高年龄组项目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及成绩。

4.接力、趣味、民族传统体育等集体项目,每单位限报一队参赛。

十、竞赛办法

(一)田径竞赛规则以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田径竞赛规则》为基础,根据我校师生实际特点做相应调整。

(二)学生组100米、200米、400米采取预决两个赛次,其他竞赛项目均采取一个赛次,按竞赛成绩判定名次。教职工组所有径赛项目均采取一个赛次,按径赛成绩判定名次。竞赛项目若计时成绩相同,以终点裁判判定先后顺序为最终名次。

(三)径赛分组、道次及田赛等各项目比赛次序,由赛会统一编排。

(四)径赛项目、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趣味项目提前30分钟在检录处检录,赛前5分钟由赛事引导员统一带入比赛场地;径赛项目、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趣味项目的参赛运动员必须检录,并佩戴检录处发放的道次号,无道次号的个人和队伍不允许参赛;田赛项目、老年组比赛项目的参赛运动员提前 30 分钟直接到比赛场地检录及比赛。

十一、竞赛奖励及录取办法

(一)学生组

1.各单项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和队伍不足6人(队),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录取并颁发奖牌或证书并给予奖励。

2.积分:第1-6名对应7、5、4、3、2、1分,接力、趣味、民族传统体育等集体项目双倍计分,每个参赛队设有团体基础分50分。

3.团体总分甲乙组各录取前三名,颁发奖杯或奖牌并给予奖励。

4.学生组打破学校田径运动会纪录的个人(队)在计算名次分数基础上加20分,打破大连市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纪录的个人(队)加30分,打破辽宁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纪录的个人(队)加50分。以上破纪录加分仅限获得第一名的个人(队)。

5.足球、篮球、健身操舞、蹴球等比赛项目按照各校区比赛排名对应组别及所得分数计入团体总分(见相关比赛竞赛规程)。

(二)教职工组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和队伍不足8人(队),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录取并给予奖励。

2.积分:第1-8名对应9、7、6、5、4、3、2、1分,接力、趣味、民族传统体育等项目双倍计分,每个参赛队设有团体基础分50分。

3.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或奖牌并给予奖励。

十二、精神文明评比

为加强赛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赛场氛围,根据运动会组委会工作会议精神,由运动会精神文明评比小组对各学院进行精神文明评比。

十三、其他说明

(一)赛场观众座次、赛场氛围营造所用条幅、主席台背景、体育场彩旗等由校团委统一协调安排。

(二)鼓励各学院在开幕式期间组织和表演团体操,参加入场检阅的各单位有1分钟驻场表演,具体工作由校团委组织协调。

(三)各单位电子版报名单务必在2024年4月30日17:00前发送给体育教学研究部李慧捷老师或姜领老师。

李慧捷13940929717,微信同步;姜领13331400868,微信同步。

注:报名时运动员性别、参赛组别、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填写清楚。

(四)运动会领队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认真筹备。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号召师生积极参加。做好运动员的组织、训练工作。各单位、部门要给参赛运动员购买保险,在确保身体健康和有安全保障基础上参赛。

(二)组织有序,突出特色。各单位、部门要提前制定活动计划,遵守运动会组委会要求,服从安排,利用入场式和观众席突出单位特色,展示团结和谐的精神面貌。

(三)统一规范,严格要求。各单位、部门要规范管理,场地内只允许裁判员、运动员、志愿者和摄影文字记者进入,其他人员禁止随意进入场地。

(四)学生组4×100米、4×400米、8×200米接力等项目比赛服装必须统一。

(五)学生组分组实行升降级制,甲组总分第七名、第八名在下一届运动会中参加乙组比赛,乙组总分第一名、第二名在下一届运动会中参加甲组比赛。

十五、运动会组委会负责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的最终解释。

 

 

 

 

 

 

                       大连民族大学体育运动会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